2019年8月15-16日,省民委在吉林市举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互观互学”活动。省民委副主任金明哲同志出席会议,并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15日下午,在船营区致和街道北寺社区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授牌仪式,与会的省、市民族工作部门领导为省民委首批命名的长春市南关区长通街道清真寺社区、吉林市船营区致和街道北寺社区等10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授牌。
省民委法规处处长张学慧同志主持授牌仪式。仪式结束后,省民委副主任金明哲同志做重要讲话。金明哲同志首先对吉林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总结分析了我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现状,强调各地要积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环境,把一般性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整体工作统筹规划。到2020年底,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镇落户人口有序增加,基本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金明哲同志要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重点给予首批授牌的10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相应工作经费支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方式,把城市民族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仪式开始前,市民委主任李彦明同志致辞,欢迎省民委领导和兄弟市(州)民族工作部门的同志来到吉林市;市民委法规处处长林正玉同志做了题为《总结试点经验 夯实制度基石 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经验介绍。
授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观摩了吉林市正大国际医院、朝鲜族妇女协会、昌邑区东局子街道欣炭社区、满族博物馆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面考察了吉林市城市民族工作情况。
省民委法规处全体干部,吉林市船营区委统战部部长卢艳同志,各市(州)民委负责城市民族工作的同志,省民委首批命名的10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的社区及所在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书桥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