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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商务局开展全市商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01-27 09:41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流通企业、单位:

  当前,我国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成立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吉市委〔2020〕5号)指示精神和《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商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吉机发246号)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市商务系统疫情应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全市商务系统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商务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商务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沉着应对,确保商务系统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二、多措并举,保障市场供应

  各大型超市、百货商场、综合体等商贸流通企业要积极拓宽货源渠道,加强货源组织,增加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要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发现市场异常波动要及时上报。要统筹做好粮油、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投放工作,切实保障居民“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产品不脱销、不断档。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指导企业经营,尽量避免大型集聚活动,引导居民消费,稳定消费市场秩序。

  三、做好有关防控物资进口和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疫情防控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外贸进口企业积极联系海外客户,畅通医用防护服、防护镜等进口渠道,并做好相关备案和与海关的沟通工作。要积极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要通过重点外贸企业群组织好《2020年一季度参加外经贸活动或境外展会统计表》填报工作,密切与省商务厅的请示衔接,掌握我市企业参加省商务厅统一组织的外经贸活动的人员名单,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登记、宣传,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四、做好商务系统自身疫情防控

  全市商贸系统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单位自身疫情防控,及时开展消杀和防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或主管部门报告。要做好消费密集场所的环境卫生、空气流通等工作。要加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传,在人流集聚显著地方高频次播放防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益宣传片,做好疫情宣传和防范工作。

  五、切实加强商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

  成立全市商务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外经贸活动人员疫情防控组、市场秩序组,具体联系人:

  仲伟岩  13694421177

  林  平  13943286007

  宋晓锋  13904426556

  马  颖  13019256446

  赵长松  15981130678

  金  明  13944250515

  邮箱:jlsswjbg@163.com

  商务系统防控微信群:103157747

  吉林市商务局

  2020年1月26日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马天作

编辑: 晓吉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