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舒兰市人民法院采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三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宋某某、张某甲和张某乙三位农民将玉米出售给舒兰市万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舒兰市万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及时给付三位农民的卖粮款,三位农民提起诉讼。
因有原、被告双方庭前填写的案情要素表为指引,法官快速掌握案情,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庭审,不到30分钟三起案件顺利审结。
庭审前,双方当事人填写由舒兰法院研究制订的《庭审要素表》参考模板,包括买卖时间、货物名称、货物单价、价款、诉讼请求及给付货款等要素。庭审中,承办法官对双方无争议的要素予以确认,对各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举证、质证。庭审过程简洁流畅,案件均调解结案。
通过推行要素式审判,当事人通过填写要素表即可快速诉辩,法官则可通过要素表准确理清案件事实,明确争议焦点,把握审理重点,提升审判效率。实行要素式审判方式以来,舒兰法院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大大缩短了庭审时间,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极大地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书桥 图片来源:吉林舒兰市人民法院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