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犯浑 袭警获刑八个月 城事-吉林站 李超 319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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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犯浑 袭警获刑八个月

2020-07-30 15:46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被告人杨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伴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法庭上的杨某后悔不已,即将为自己酒后袭警的糊涂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原来,2020年1月14日晚,被告人杨某酒后与妻子乘坐出租车,因车费问题与司机发生争吵,杨某用手拉扯司机衣领,司机报警后将出租车开到蛟河市公安局河北街派出所,在办案区内杨某不断辱骂民警,并动手殴打一名民警宋某的头部,另一名值班民警张某在上前阻止时也被杨某打伤。经鉴定,民警张某构成轻微伤。

  蛟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获刑后的杨某悔不当初,酒后无知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应有制裁。

  人民警察肩负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暴力袭警不仅侵害民警的人身权益,更是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恶意阻挠、以暴力方式妨碍人民警察执法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王书桥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