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举行2021年第1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永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凤淑杰、副检察长刘英冲列席,会议由永吉县人民法院院长田春阳主持。
审委会就张某某犯受贿罪一案进行了讨论,案件承办人就案件的审理经过、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定罪量刑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各审判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案件定性和处理充分发表了观点和意见。凤淑杰在听取了合议庭和审委会各位委员的意见后,就案件的定罪量刑发表了检察意见。
田春阳表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增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凤淑杰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法律规定,通过列席审委会有助于检察职责行使和检察能力的提升。在今后的工作中,法检两家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打击犯罪,促进审判工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图文来源:永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赵鹏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