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营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拖欠农资公司种子化肥款一案 城事-吉林站 王金顺 365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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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营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拖欠农资公司种子化肥款一案

2022-11-15 10:30 | 来源: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2022年张某向船营区某农资公司赊购种子化肥,约定9月底偿还欠款,欠款到期后张某迟迟不愿还款,经农资公司多次催要,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船营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货款1.7万元,农资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依法向张某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电话与张某沟通协商履行事宜,但张某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甚至为逃避债务履行,前往外地打工。周边部分村民风闻张某赊购农资“不用还”,也开始出现拖延还款迹象,导致农资公司面临大量呆账的风险。

  承办法官首先以“违反财产报告令”为由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然后驱车前往张某所在的村子,敲开了张某周围邻居家的大门,告诉张某的邻居们,张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是违法行为,希望乡亲们劝说张某及时回头。不久,张某作“老赖”要被法院处理的事就在村子里传开了。几周后,张某委托同村村民到法院履行了1.7万元债务,同时希望承办法官可以回到村子向大家宣布自己履行了还款义务,承办人法官答应了张某的请求,案件圆满执结。

  种子化肥款纠纷与其他金钱债务纠纷不同,农资公司服务对象十分固定,均为附近乡镇村屯的农民,互相之间往往沾亲带故,一旦有人真“赖”过去了,农资公司再收取其他应收账款时就会十分麻烦,假如农资公司大量减少赊购行为,很多农民就会因为无法获得足够的种子化肥而减产减量,预期收入的降低更加无法获得足额赊购,长此以往,双方逐渐失去信任,对营商环境、甚至农业生产都是个严重的打击。为此,船营法院针对涉农纠纷十分重视,此次通过利用农村民俗民风的特色成功快速执结案件,不仅让农资公司获得应收账款,还达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今后,船营法院将继续因案施策,最大限度地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爱商、护商、敬商”的司法环境。

  来源: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编辑: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