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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消费警示

2021-11-05 14:49 | 来源: 吉林市消费者协会

  “双11”即将到来,各大线上平台及线下商场纷纷加大促销力度,推出打折、满减等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购物。吉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看清促销规则,按需购物,理性消费。

  一、合理规划,按需消费

  “双11”期间,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众多,建议消费者事先列好购物清单,按需购买,不要被商家推出的大幅度促销手段冲昏头脑,切忌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尤其是对保质期时限要求严格的产品,如食品、生鲜类商品等,建议消费者购物前先检查家中已有相关商品的数量及保质期,并了解商品的运输时限,避免因过度囤货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二、慎选购物平台,勿点不明链接

  消费者在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网购平台,优选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直接支付给商家,不要随意点开陌生链接,更不能轻易提供个人账号、密码等隐私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三、看清消费规则,预付定金需谨慎

  有些商家以涨价再降价的方式诱导消费者购物,实则购买的商品并不比平时优惠,消费者应多多关注商品价格的波动,提前记录商品的价格并比对,做到心中有数。在交预付定金之前,消费者务必要注意“定金”不等同于“订金”,一般情况下,“定金”不可以退,而“订金”是可以退的,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看好“订金”与“定金”区别。

  四、留心商家的价格陷阱

  今年的“双11”促销从11月1日就已经开始,不仅不同阶段的优惠价格存在差异,而且促销规则复杂,如:部分商品的网页显示赠送的红包以及优惠券需要满足条件和达到一定金额方可使用。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前可以先咨询客服,多家比较,仔细阅读促销规则,注意区分到手价、尾款价以及预售价等计价方式,明确红包、优惠券的使用期限和范围,以免陷入价格陷阱。

  五、加强个人防范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

  “双11”时期是各种诈骗行为的高发期,消费者要小心防范各类诈骗方式,如:中奖诈骗、退款诈骗、货到付款诈骗等等,同时,物流业务量可能激增,消费者最好及时跟进自己的快递动态信息,有问题及时和发货方及物流公司进行沟通,确认时不要混淆自己的不同订单。此外,收到快递后,对于包裹上的个人相关信息,建议消费者先进行遮盖、涂抹等处理后再行丢弃,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六、保留消费凭证,养成良好购物习惯

  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养成保存购物凭证的习惯,线下购物应保存好购物小票及发票等购买凭证,线上购物应保存好购买记录、商家促销活动页面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以备日后出现纠纷时有充分的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 “双11”期间商品预售时间长,消费者应提前了解发货时间,留心退换货规则及时限。收到货品后,要及时检查商品的质量,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商家。

  七、积极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2315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商家、网络交易平台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吉林市消费者协会

编辑: 金作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