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调查 头条-吉林站 李丹 210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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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成功探索

吉林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调查

2016-06-14 09:25 | 来源: 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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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2×30MW,采用西门子公司高温超高压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配置凯迪自主设计和制造的两台12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本套装置在生物质发电领域能源转换率是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电厂年可消耗秸秆和林业废弃物等50万吨左右,年上网电量可达到4亿度左右,年可节约25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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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光伏+”扶贫项目是根据国家“十大扶贫工程”确定的产业扶贫项目,计划总投资8亿元,总装机100MW。

一、基本情况

吉林市是2012年11月国家批准的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作为典型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城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吉林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紧密结合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清洁能源发展、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作为低碳城市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寻求探索适合吉林市实际的低碳发展转型路径和模式,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2015年,吉林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预计比2010年下降25%、29%,超额完成了下降17.5%和18.5%的试点城市目标。

(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综合实力跨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全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势头,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2455.2亿元,是2010年的1.4倍,年均递增6.4%;人均生产总值达5.7万元,是2010年的1.6倍,年均递增9%;全口径财政收入突破300亿元,是2010年的1.5倍,年均递增9.3%;县域生产总值、地方级财政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3%和10%。民营经济对地方级税收贡献率达到60%。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实现了1086亿元,同比增长6.8%,从2013年开始,服务业增长速度开始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和二产的增长速度,到2014年,服务业增加值已超过工业增加值,并呈差距逐步扩大态势。

(二)全力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610亿元,连续五年完成民生改善和提高事项,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2015年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935元、11660元,分别是2010年的1.71倍和1.77倍,年均分别增长11.3%和12.1%,城乡收入比例由“十一五”末期2.57:1缩小到2.48:1。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地级试点城市,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11亿元,是2010年的1.9倍,年均增长13.9%。

(三)能源消费强度显著下降,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5年,吉林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为2053万吨标煤,其中,煤炭消费量约为1112万吨标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54.2%,比2010年降低9%;油品消费量为660万吨标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32.2%,比2010年上升3.8%;天然气比重为2.2%,上升1.5%。全社会用电量147.51亿千瓦时,比2010年增长10.5%,其中,工业耗电112.43亿千瓦时,比2010年增长5.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6.2%。全市基本形成电力、生物质能、天然气多元互补的终端能源消费结构。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约为235万吨标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1.4%。

(四)严格控制碳排放,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2015年,全市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4381.83万吨,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量约为1.86万吨二氧化碳/万元,比2010年下降29%,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和低碳试点城市下降17.5%、18.5%的碳减排目标。

二、推动践行低碳发展理念

该市设立了应对气候变化专职管理机构。由市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处负责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与能力建设。按照低碳试点要求,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任务目标明确”的低碳发展长效机制,建立了目标制定及任务分解制度、督查督办及目标考核制度、工作调度及信息通报制度、公众参与及舆论监督制度,强化目标任务责任制,确保低碳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十二五”期间,该市组织编制完成了《吉林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实施方案》、《吉林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2012-2014)》以及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六个专项实施方案。

吉林市组织全市相关部门,配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吉林大学、英国查塔姆研究所、第三代环保主义等国内外研究机构,于2010年3月编制完成了《吉林市低碳发展路线图》,这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开展的第一个以城市为单元的低碳发展的案例研究成果。2013年,组织实施了吉林市低碳城市试点清洁发展机制基金项目,开展了吉林市工业、建筑、交通领域的低碳化改造模式研究,积极探索老工业基地城市低碳转型发展道路,目前已经完成研究报告初稿。

三、低碳发展任务落实与实效

(一)产业结构调整完成与措施落实情况“十二五”以来,为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和空间结构,提升城市经济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吉林市委、市政府启动实施了中心城市“十大功能区”发展战略,积极构建低碳转型发展平台,城区产业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调整,各产业集中区发展定位进一步明晰。重点实施了哈达湾老工业区搬迁升级改造、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高新北区“城市矿产”基地建设等重点工程,启动实施了晨鸣纸业腾退区域以现代服务业集中区建设为主体的再开发。吉林铁合金、吉林炭素重组和搬迁改造扎实推进,以30万吨环氧丙烷、12万吨生物法环氧乙烷、吉化柴油质量升级为代表的一批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竣工投产,一汽大众DY整车项目成功落地。“十二五”以来,共淘汰了落后水泥产能90万吨、造纸产能28万吨、铁合金产能4.2万吨、炼铁产能35万吨、粘胶短纤产能1.5万吨,燃煤火电机组33.5万千瓦。上述工程项目的实施,为“十二五”乃至未来吉林市调结构、转方式、节能降碳发挥了现实而深远的影响。

大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685亿元,年均增长15.5%。南部新城、越北、哈达湾等一批城市新商圈逐步形成。博宇、晟驰、联想增益供应链等一批新生物流企业加快发展,长吉图综合物流园等一批重大物流园区项目正加紧建设。中油数据中心、意邦智控数据中心投入运营,大仝软件外包基地、吉林创新产业园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软件外包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一网全城、淘宝吉林市馆、筑石电商产业园等一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建成运营,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50%以上。旅游总收入从2010年的164亿元提升到2015年的538亿元,平均增长25%以上。职教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全省首个B型保税物流中心建成。成功引进浦发、光大、民生、中信、兴业等银行,村镇银行实现县域全覆盖,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到15家,保险公司发展至26家,小贷公司发展至133家,金融保险业增加值连续保持15%以上的增长速

度。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实现了1086亿元,同比增长6.8%,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4.2%,比2010年提高了4.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推动农业低碳化发展。“十二五”期间,建成1803项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投资66.3亿元。推广应用玉米垄侧保墒栽培、水稻育苗错期播种等一系列抗旱种植技术,集成推广了智能化催芽、测土配方施肥、高光效、航化作业等10项先进技术,每年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40多项,应用面积50余万公顷。重点实施了86个粮油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培育了“舒兰”、“万昌”、“大荒地”等大米品牌,全市绿色有机水稻种植面积达到4.7万公顷,占全市水田的31%。打造形成了“甜黏玉米、果蔬、食用菌、柞蚕、人参、林蛙、紫苏、芦笋、月苋草及苗木花卉”十大产业,单位面积经济效益分别是大田玉米的3-21倍。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技术,促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农村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共计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8427座,生产沼气700万立方米。农机总动力达到350万千瓦,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3%,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56%,农业用水效率指数达到0.55,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250户,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275个,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二)能源结构优化完成与措施落实情况积极优化能源结构,到“十二五”末期,该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约为235万吨标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超额完成试点城市5%的目标。

加快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重点实施了丰满水电站重建工程,项目总投资90.79亿元,已完成投资30.5亿元,项目建成后全市水电装机将达到350万千瓦,占全市电力装机容量的54.6%;中广核大口钦20MW风电、华能金珠30MW风电、松花江电厂35MW光伏发电、蛟河30MW光伏发电等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组织实施了圣德泉80万平方米地热供暖、神农山庄5万平方米地热供暖、搜登站14万平方米深水源供热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66个,推广应用面积200万平方米。

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编制了生物质能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蛟河凯迪6万千瓦生物发电项目已建成并网发电,桦甸凯迪6万千瓦生物质电厂项目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十二五”期间,新增生物质能源化利用60万吨。组织推进吉林市方源、天顺、旭日升、亨昌等企业秸秆收储运体系及秸秆成型产品项目建设,城区秸秆成型燃料产能达到30万吨,城区内取缔10吨以下燃煤锅炉,同时,组织村镇、企业、农村中小学校燃煤锅炉进行生物质替代改造,引导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

积极推进实施“气化吉林”工程。港华燃气长长吉输气管道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加气母站项目、中油昆仑加气母站项目相继建成投入运营。2015年,天然气利用总量是2010年的3.2倍,城市居住用管道天然气气化率由68%提高到75%,完成高压天然气管道36公里,工业天然气中压专线31.5公里,中低压天然气干线75.5公里以及3座高中压调压站建设,新建天然气汽车加气站14座,新增居民燃气用户7万户,全市城镇居民气化普及率达到98.4%。

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了《吉林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控制在55%左右,比2010年降低9%;

(三)节能和提高能效任务完成与措施落实情况

认真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降碳工程建设,组织吉化、建龙公司等重点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150个,总投资30多亿元。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工作,重点组织实施万家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审计、能耗对标、目标责任考核以及节能监察等工作,大力促进产业低碳化。组织开展了重点工业企业锅炉普查和能效测试工作,完成锅炉普查107台,测试能效46台。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完成电机能效提升任务49.5万千瓦,其中,推广高效电机27.78万千瓦,淘汰低效电机11.4万千瓦,实施电机更新改造10.32万千瓦。对石化、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开展重点企业能耗对标达标工作,吉林市涉及国家公布的28个能耗限额标准产品的24户企业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乙醇、苯胺等5种产品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全市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32%,超额完成省政府“十二五”下降19%的工业节能目标。

(四)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任务完成与措施落实情况

低碳建筑以节能“暖房子”工程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建筑绿色化。“十二五”以来,共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改造2597.66万平方米,4743栋住宅楼,实施热计量收费1100万平方米。取缔区域锅炉房8座,撤并改造小锅炉房134座,占全部分散小锅炉的90.5%,新建供热主干管网500公里,二次网833公里,改造老旧管网1279.5公里。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完成二星级绿色建筑113万平方米,一星级绿色建筑27.5万平方米,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200万平方米。

优化路网结构,促进交通低碳化。加快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无缝衔接、零距离换乘的综合交通体系,启动了城市轻轨规划建设。截至2015年年末,吉林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14768.1公里,路网密度达到54.5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市二级及以上公路达到2141.4公里,分别比2010年新增517.5公里,1.6公里/百平方公里和562.3公里,全市五个县(市)均已实现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连接。城市公交客运体系基本形成了多层次、网络化的线路布局和多种类、现代化的车型结构,吉林市区共有公共汽车线路89条,运营线路网长1390.6公里,运营车辆数1368台,客运总量2.4亿人次,分别比2010年新增运营线路网长159.6公里,新增运营车辆270台,0.3亿人次。全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达到35%,比2010年上升约15%。

(五)废弃物处置情况

积极推动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组织实施了吉林市北盟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粉煤灰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2015年,全市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三种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98.61万吨,比2010年增加了17%,综合利用率达到84.5%,比2010年提高了15%。

2015年,全市生活垃圾产生及清运量为62.9万吨,主要采取无害化焚烧和卫生填埋方式处理,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015年,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095吨,比2010年减少33.4%,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68.86万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40.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污染防治达标率达到100%,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

(六)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创建情况加强低碳试点宣传活动。结合“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紧紧围绕“节能低碳、绿色发展”、“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等主题,利用宣传版、条幅、电子屏、宣传车、宣传画、环保购物袋、各类巡回讲解活动等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倡导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全社会自觉开展低碳行动。

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中心医院顺利通过了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验收。加快建设“节约型学校”,北华大学等学校成立了“建设节约型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校内广泛开展节约方案设计、科研创新竞赛等活动,成立了学校大学生“节能减排志愿者协会”,积极开展大学生节能减排降碳课外实践活动。商业流通领域,在商务部组织开展

的流通领域“百城千店”节能环保首批示范企业的总结推广工作中,该市东方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被商务部认定为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在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促进节能低碳产品的应用上起到带领作用。

(七)增加碳汇任务完成与措施落实情况

结合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积极推进碳汇建设,圆满完成了试点城市工作目标,森林固碳能力进一步增加。“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0.9万公顷,清收非法侵占林地12.3万公顷,还林7.6万公顷。全市义务植树2061万株,面积320公顷。全市绿色通道建设成效显著,已绿化达标的总里程为1796公里,占可绿化地段的55%。全市林业用地面积、有林地面积分别达到162万公顷、14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6.2%,比“十一五”期末的54.8%增长了1.4个百分点。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到12.05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到10.4平方米。活立木总蓄积达1.71亿立方米,增长5.3%。

四、基础工作与能力建设

(一)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情况

利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编制完成了吉林市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并组织了初步论证。经核算,2010年,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4472.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从排放领域来看,主要来源于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从气体构成来看,二氧化碳排放是主要温室气体增加源,排放量为3926.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占87.79%,甲烷占8%,氧化亚氮占

4.2%。

(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与核算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气候〔2013〕937号)有关要求,市统计

局严格执行省能源统计与核算制度,负责数据收集与评估及基础统计工作,编制了能源平衡表;市发改委负责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市工信、建委、农委、环保、林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统计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了相关统计与调查制度,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三)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要求,建立了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全市共计15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填报了能源消费数据表,为启动碳排放权交易打下了基础。

(四)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建立与实施情况

该市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削减比例指标纳入了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年度绩效管理指标考评中,结合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组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五)低碳发展资金落实情况

为巩固节能减排综合示范成果,该市设立了节能减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东北老工区改造投资发展基金,每支基金计划募集资金10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在节能

减排降碳领域积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该市节能减排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该市六水厂建设和国电吉林热电厂热源改造等两个项目已列入全国首批PPP示范项目。并与吉林银行签订了节能减排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吉林银行提供200亿元综合授信支持,为节能减排、低碳试点提供贴息贷款、担保等金融扶持政策。冀东水泥淘汰落后产能等25个示范项目获得融资支持,融资金额达11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该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工作。

(六)经济激励和市场机制探索实施情况按照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有关要求,制定了《吉林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细则》,争取资金累计到位66.7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节能减排降碳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推进实施了国电龙源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循环泵电机变频改造、丰满区政府办公楼LED照明灯具、吉舒街道太阳能路灯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七)低碳产业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情况开展低碳产业园区试点。组织吉林经开区、化工园区编制了《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申报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组织大荒地村、中东社区、紫金社区编制了低碳社区试点实施方案,申报了省低碳社区试点,大荒地村、中东社区成为省低碳试点社区,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光电利用,倡导低碳环保理念,培养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营造优美宜居的社区环境。

五、体制机制创新

(一)制定《吉林市工业节约能源条例》

颁布实施了国内首部工业节能地方法规《吉林市工业节约能源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该市规范工业企业合理用能、节约能源的地方节能法规制度建设。

(二)制定实施了绿色建筑推广政策

2012年,市政府及机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吉林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关于推进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尤其是围绕“暖房子”供热计量改造工程制定出台了热计量改造、热计量装置维修维护、热计量管理、热计量热价标准、热计量收费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

(三)加强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

制定《吉林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实施方案》、《吉林市“十二五”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及提高能效等节能降耗目标分解方案》和《吉林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工作方案》等。以吉林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为依据,针对不同的考核责任主体,建立全面反映区域、行业、重点耗能企业碳减排特征的指标体系,将“碳排放强度”指标分解至市辖区的1县4市6区以及38家万家企业,分别构建政府和重点排放单位减排任务考核体系。

六、重要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加强与国家、省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组织协调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因地制宜提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低碳化发展突出问题和困难的有效对策。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紧密结合各项示范试点,扎实推进低碳试点工作

该市把低碳试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紧密结合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等示范试点,把降碳与节能、增效、减排,与调整经济、能源结构,与增加森林碳汇,与治理大气污染“十条措施”,与发展循环经济等互相促进,扎实推进低碳试点工作。

(三)逐步建立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近几年,吉林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市办发〔2012〕13号)、《关于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吉市发〔2013〕7号)等一系列政策意见,逐步形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责任编辑: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