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启动2017年度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要闻-吉林站 姜春起 24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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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启动2017年度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

2017-08-16 17:14 | 来源: 吉林市人民政府网

  为加大资助贫困学生的工作力度,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我市于近日启动2017年度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

  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是省属以下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到省内乡镇(不含市区街道)以下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及所属各办所、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就业3整年以后,可按规定申请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代偿采取分年度代偿的方式,根据其在基层就业年限,最高代偿3年。

  申请材料为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录用手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银行卡复印件和《吉林省基层就业人员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9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其就业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请。  

责任编辑: 姜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