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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

2017-11-17 13:31 | 来源: 吉林市人民政府网

  11月13日下午,昌邑区委书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安丰广主持召开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昌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吉林市昌邑区总工会改革方案》《昌邑区共青团改革方案》《昌邑区妇联改革方案》《吉林市昌邑区科协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昌邑区作为全国100个试点单位之一,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既要积极稳妥推进,又要大胆探索创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把握正确改革方向,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分类有序推进改革,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具体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好各乡镇、开发区按时限、按要求推进改革依法依规进行。区纪委、审计局、农村经济管理总站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日常监督,防止和纠正发生腐败行为。各乡镇、开发区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掌握改革的目标、意义、政策和实施方法、步骤,及时发现和消除改革进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会议强调,群团改革是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适应党的群众工作形势变化,做出的具有全局和战略意义的决策部署。昌邑区各群团组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四化”现象,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确保增加群团组织的领导力和活力。要做好配套跟进,扎实推进群团组织的换届选举,切实增强群团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强化措施,既尊重顶层设计又结合昌邑区实际,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推进改革进程,确保群团改革工作改出实绩、改出成效。

  昌邑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图为昌邑区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全体会议现场

编辑: 姜春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