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只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吉林市人社局方便群众、方便企业角度出发,全面梳理办事事项,简化流程,精简要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做到“无须”要件“无需”提供。
一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要件无需提供。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的要件均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所需材料、证明等一律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
二是部门间可共享的要件无需提供。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部门间可通过信息网络对接查询的方式调取的要件,无需群众和企业再次提供。
三是处室(单位)办理事项结果无需作为要件提供。局内处室(单位)办理事项的结果,如果作为其他处室(单位)的办事要件,原则上,通过局内处室(单位)信息数据流转对接的方式予以解决。有信息数据系统的,向需求处室(单位)设定权限,分配查询端口,实现信息共享;没有信息系统的,供求处室(单位)在需求时限内,将信息数据提供给需求处室(单位),无需群众和企业再次提供。
编辑: 张杰蔷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