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已正式实施 要闻-吉林站 赵新 325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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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已正式实施

2020-11-05 09:47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11月3日,记者在吉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吉林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已正式实施,今年年底前,吉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将实行市级统收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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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德林介绍,《吉林市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后,在市级统筹区域内,将执行统一的参保、筹资和待遇支付等政策制度,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将执行统一的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确保统筹区域内待遇标准的统一;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村(社区)经办管理服务网络,拓宽经办服务渠道,将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加快群众办理便捷化。

  同时,吉林市医疗保障局将健全基金监管机制,将强化对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治理,持续推进医保治理创新,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据悉,在2019年底,吉林市已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随即完成了市本级统筹。截止目前,吉林地区共有6个统筹区。至2020年底前,吉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实现市级统收统支,医疗救助管理层次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一致。2022年底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在政策制度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基金市级统收统支。2025年底前,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牛传强 文/摄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