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召开2024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新闻发布会 要闻-吉林站 王金顺 383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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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召开2024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4-03-29 15:58      来源: 中国吉林网

  3月29日,吉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吉林市2024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蓝明,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马宏波,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谭立彬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蓝明介绍称:

  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介绍吉林市2024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并于4月1日正式启动吉林市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序幕。

  一、聚焦职责定位,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2023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6.32亿元,惠及20万经营主体。2024年吉林市税务局将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延续、优化、完善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确保以更快速度、更好质量、更大效果保障经营主体享受政策红利。一是持续释放税惠红利。深化运用“五化工作法”,依据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精准画像,用政策做标签不断细化税费优惠政策颗粒度。分行业、分业务、分性质,精准匹配适用政策,自主分析高频服务。二是深化政策效应分析。加强政策落实效果评估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问题,提升政策综合效应。同时针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风险筛查及应对工作,严防纳税人缴费人不应享而享以及违规骗税等风险。三是强化政策落实落地。多措并举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切,及时反馈问题意见,打造“渠道多、推送快、解读准、辅导细”的税费政策宣传模式,推动税惠政策直达快享。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税费服务举措

  吉林市税务系统将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助企纾困解难题、多措并举优服务,在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不断彰显税务担当。一是着力提升税费服务水平。以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强协同联动,实现由“办成一件事”向“办好一类事”延伸。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逐步实现基础税费业务全程网上办、掌上办。二是高效解决涉税涉费诉求。收集、分析税费服务诉求信息,推动“接诉即办”向“未问先办”延伸。建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强化基层税费治理。优化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纳税人缴费人问题诉求反馈渠道。充分用好各类平台载体,开展综合性立体式税费政策宣传。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落实“税商联动3.0”,继续开展“春雨润苗”“中小企业服务月”“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优化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拓展深化“税路通·北吉兴”品牌建设,提升跨境纳税人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范围,严厉打击涉税专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维护税收秩序,强化提升税费治理效能

  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上持续发力,努力实现对经营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一是强化智慧税务。推进企业、个人等税费信息智能归集及比对分析,提升数据应用水平。积极融入“数字吉林市”建设,用好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强化税收数据共享共用,提升大数据共治能力水平,坚决守好数据安全底线。二是强化风险防控。近年来,普通发票管理的风险呈上升之势,针对虚开发票这种扰乱税收、经济秩序的行为,我们将按照“日常管理+快速反应+税务稽查+联合打击”模式,有效防范和应对普通发票管理风险。三是强化税务监管。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紧盯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整治,充分发挥税务、公安、海关等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作用,依法查处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案件,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经济税收秩序。

  四、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税费支持政策在吉林市落地见效,总局、省局各项要求部署全面落实,税收收入增速实现近五年最高水平,以税资政作用充分彰显,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积极助力吉林市走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路。2024年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税收工作,一是健全协同共治格局。严格贯彻落实《吉林省税收保障办法》,逐步构建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的税收治理格局,坚持法治税务建设,通过凝共识、抓共享、强协作,推动税费治理加快向科学精确执法、分类精准监管转变,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广阔成长空间贡献税务力量。二是赋能地方经济发展。聚焦吉林市打造“一个中心、四个基地”建设,组织重大项目服务专班、税管家等团队提供全周期、全流程税费服务,助力项目高效落地。三是做优税收经济分析。契合经济运行热点,紧盯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紧贴地方党委政府需求,着力打造有特色、高质量的税收分析品牌,报送优质分析报告,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

  税务系统在每年4月份集中开展税收宣传,称为“税收宣传月”,今年已经是第33年,主题是“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开展税收宣传月已成为税收宣传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和透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

  今年,吉林市税务局将开展税法宣传“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促进更广泛群体充分享受税惠政策;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对高频核心涉税问题进行集中攻关,推行办税缴费便利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创新举措;开展“三百三促”税费服务体验师体验税费服务流程活动,充分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拓宽税费服务诉求收集渠道;组织各办税服务厅对新办企业进行“一对一”专属服务,帮助新办企业快速掌握业务办理流程,扫除政策盲点、疏通操作堵点、明确办税要点,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谭立彬介绍称:

  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人涉税行为记录进行信用评价,分为A、B、M、C、D五个等级。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年度评分90分(含)以上的评为A级,70分(含)以上不满90分的评为B级,40分(含)以上不满70分的评为C级,直接判级确定或年度评分40分以下的评为D级,新设立企业以及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收入且年度评分70分以上的评为M级。

  其中A级、B级、M级纳税人可享受税务部门实施的守信激励措施:

  1.税务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3.符合条件的A级或B级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可申请税务简易注销,可以评定为一类出口企业。

  4.符合条件的A级、B级、M级纳税人可以享受“银税互动”贷款。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2024年1月1日之后,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需补缴2024年1月1日之前的欠费需要如何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马宏波介绍称:

  2024年1月1日后,灵活就业人员按月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合作银行窗口、政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

  缴费人补缴2024年1月1日前社会保险费欠费、因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产生的补缴业务以及因政策性补缴等其他情形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记者提问:消费者今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税政策有变化,请问具体政策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马宏波介绍称:

  为了巩固并保持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竞争优势,加快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1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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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书桥 文/摄

编辑: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