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治理新要求,顺应服务实战新需要,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管控效能,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年初以来,吉林市公安局党委深入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关于“推进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不断提升公安派出所实战能力”以及“交警、巡警要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参与治安巡逻防控勤务”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积极谋划,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交巡所合一”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并于今年6月在蛟河市率先启动此项工作,为全市推行改革工作积累经验。
经过蛟河市公安机关近一个月改革试行,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的基础上,7月21日,吉林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交巡所合一”改革工作启动大会,标志着此项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
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林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凝聚思想共识,明确任务目标,全面铺开“交巡所合一”改革工作,以“交巡所合一”新模式,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打造平安江城建设新高地。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意义,破解改革难题。通过职能变革,解决警务资源优化问题;通过机制变革,解决快速反应问题;通过责任变革,解决源头管理问题;通过权限变革,解决为民服务问题。要坚持实战导向,因应形势需要,激发改革动力,改革的目标在于服务实战、提升效能,实现警务多元化、巡控网格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亲民化。要坚持效果导向,落实系统保障,保证改革成效。汇聚各方力量,跟进保障措施,在改革攻坚上要有态度,在组织领导上要上高度,在教育培训上要见精度,在督导考核上要加力度,确保改革责任落细、措施落实、效果落地。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站在对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看待改革。立足警力资源更优化、警务机制更科学、管理服务更高效的角度推进改革,以思想破冰引领实践破题,积极主动投入到“交巡所合一”中来。要将“交巡所合一”作为各单位“一把手”工程,作为全局一项重要“优质项目”,把好事干好、把优势做精,狠抓落实推进,把这项改革攻坚优质项目做深做实,尽快将改革效果体现在“打、防、管、控”实际成效当中。
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赵跃主持会议。会上,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吴悠宣读了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等机构名称和职责的批复》。市局副局长周波解读了《全市公安机关“交巡所合一”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市局在家班子成员,局直各部门警种副处级以上干部,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确保此次“交巡所合一”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党委积极争得市委、市政府支持,经过市委编办批复,撤并机构,授权赋能。在调整机构方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更名为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原交管大队、中队随之更名为交巡警大队、中队,派出所加挂交巡警中队牌子;在城区,撤销各区分局下设的巡逻警察大队,警力和编制全部释放给派出所;在外县,各县(市)交管大队和巡警大队的编制和警力合并,设立交巡警大队;在增加职能方面:一是交巡警部门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治安巡逻、接处“110”警情、警力支援、先期处突维稳等工作职责;二是派出所在原有工作职责基础上增加接处“122”警情、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置(或先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车驾管窗口服务等工作职责。通过改革,突显警务效能最大化,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能力水平,增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图文来源:吉林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