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公安局天岗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负责人报警称,其公司有员工侵吞公司石粉清运款。
民警对该案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实地走访辖区内各石材厂调查取证。发现该公司原员工赵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赵某在该公司担任石粉清运管理员期间,发现湿石粉市场价格高于干石粉价格,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在收购干石粉时,以湿石粉价格对公司报账,将多余的结算款占为己有。同时,赵某为隐藏证据,与该公司外雇车队负责人尹某合谋,将清运单据从公司内部偷出,私下与各石材厂进行钱款结算,最后私吞结算款,涉案总金额达53万余元。
掌握充分证据后,民警迅速行动,将犯罪嫌疑人赵某、尹某二人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尹某对自己进行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尹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公司损失的53万余元已被全部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蛟河公安将继续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创造更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同时,警方提醒各企业商家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发现被盗等情况及时报警。
来源:蛟河市委宣传部
编辑: 房彦妮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