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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3·15”当日有哪些活动?市民可来这些地点维权 附十大消费警示

2018-03-14 15:54 | 来源: 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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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14日,在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了“3·15”新闻通报会。会上向众位记者阐述了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在“3·15”当日吉林市的活动地点以及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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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于恩超介绍称:“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二是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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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协会、公平交易处、消保处、市场处、商标处、广告处、安监处、消审分局在会上各自介绍了2017年的消费维权工作成绩以及2018年维权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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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3·15”活动会场分布

  会上向记者们通告了吉林市“3·15”当日的活动会场地址。

  “3·15”户外宣传活动正式开始时间为3月15日上午10点整。设立一个主会场及若干“3·15”维权宣传点,采取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发放年主题宣传单及其他维权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纪念活动。

  十大消费警示

  吉林市消费者协会提供了十大消费警示,希望引起市民们的注意。

  吉林市消费者协会对2017年及18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整理,归纳总结出十个消费领域的警示,供消费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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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消费警示篇

  1、网购须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要注意选择正规的网上交易平台以及店铺。首先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其次要选择信誉度高、交易量大、消费者好评度高的店铺;再次要详细了解商品的规格、性能、价格等及店内的促销活动细则。

  2、下单前须看清促销规则。要事先看清网站商家公示的销售规则,特别是有赠品的促销活动,更要详细询问清楚关于赠品的使用、无理由退货范围、红包、消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则、退货退款方式及运费政策等规定,以免日后发生损失或纠纷。

  3、要保持平常心,不要轻信最低价宣传。购物时要做“货比三家”,网上的商品价格与实体店商品价格相差过大时,要谨慎购买,不要被低价、低折扣所迷惑,小心消费陷阱,避免因贪便宜而上当受骗。

  4、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付款时应优先选择支付宝等有第三方平台保障的渠道,以确保资金安全。一旦出现消费争议时,消费者采取拒绝付款等措施,有利于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应注意不要随意将姓名、电话号码、证件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泄露。

  5、微信代购谨慎选择。微信代购的消费方式风险大且维权困难,若真想通过微信代购海外商品,最好找那些直接认识的微商本人,价值过高的奢侈品、珠宝、名牌化妆品等建议尽量不要代购,以免日后麻烦,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

  6、收到商品时当场验货。消费者在收取所购的商品后,要认真核对商品的品质和数量,在确定商品无误、无破损后再签字确认。

  7、切记保留好证据。消费者网购时要养成留存证据意识,尽量保存好交易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广告宣传网页、产品介绍截图等,保留快递公司的包装,并索要销售凭证,以免出现问题投诉时无据可举。

  8、一旦发现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要第一时间与商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商家所在地或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到消协部门投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9、要注意所购商品的特殊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网购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之内,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谨慎。

  食品消费警示篇

  1、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产品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2018年1月以后食品标志改为“SC”的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执行标准、适用人群等是否一一注明。

  2、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保存期限不要超过保质期。散装食品注意适量买入,妥善保存。对需要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避免长时间曝露在室温下。

  3、在网上购买食品时,不要贪图便宜,尽量选择信誉度高、实力雄厚、在食品销售上有良好口碑的正规网站,最好卖家只卖某一类食品的。

  4、朋友圈、微信群、qq群里热销的“自制时令食品”,不少都是一无生产日期、二无质量合格证、三无生产厂家,属于典型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一定要小心订购。

  5、无标签进口食品谨慎购买。按规定,所有进口食品都必须有合格的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上面应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或固形物含量、原产国或地区、总代理或经销商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等内容。

  6、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好购买食品的消费凭据,直到食品安全食用完毕,以此作为发生意外时的维权依据。如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及时向食药监部门举报。

  家用电器警示篇

  1、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的大型商场、超市购买。正规商场、超市有严格的质量把关制度,而且手续齐全,售后服务到位,家电商品进货渠道有保障,在面对商家的打折、返券、购物抽奖等促销活动时,消费者要保持头脑清醒,购物前须考虑清楚所购买的商品是不是自己目前所需的,以免买而不用造成浪费。

  2、注重质量。市面上的家用电器种类众多,消费者选购产品时,不要一味追求品牌知名度、厂家宣传、低价活动,要多了解产品工作原理、性能特点,并查看权威机构发布的检测报告,选择物美价优的产品。

  3、不信忽悠。有些商家推出的号称“节能”产品,而在实际应用中并不节能,如果商家宣传“节能”的话,消费者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中,是否有相关承诺,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4、当面查验。收到商品后,最好不要自行拆封安装,应先验货,认真核对品牌、型号是否与自己选择的、与发票标注的相一致,并查验产品外观是否完整,有无损坏,避免由于自行拆封安装后发现商品有损坏,商家拒绝理赔的问题发生。

  5、看清延保。要清楚延保服务内容,特别是“三包”延长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由谁提供服务等核心内容,并保留好延保合同书。

  6、慎交定金。选购前要看好品牌、外观、款式、订单等要素,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旦发生属于自身原因而导致退货时,所交付的定金依照法律规定不能退回。

  7、留存凭证。要注意索要和保留好发票、保修卡、商家写在购物凭证上的书面承诺,以及日后维修记录和收费项目的消费凭证,以免出现问题时无据可依。

  老年消费警示篇

  1、有病切忌乱投医,“专家义诊”不上当。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专家医生,要特别防范身边一些所谓的“专家义诊”。

  2、.通过网络、电话等途径购买商品时,不要过分听信广告宣传,不要贪图便宜,免费承诺别轻信,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让老年人购买药品、保健品和治疗仪器,承诺先免费试吃、试用,并保证无效退款,但往往事与愿违。面对那些熟人推销、商家赠送、免费体验、半价促销等活动宣传,消费者一定不要相信,尤其老年人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3、保健品非药品,选择购买要理性。把保健食品当药品高价买来,一直是老年人消费的“重灾区”。老年人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收看到宣传内容时,要提高辨别能力。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或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的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有疾病治疗和预防作用。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了解该产品的保健功能,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选择性购买,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正确食用。一定分清药品和保健品的批准文号不同: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而保健食品则以“国食健字”、“卫食健字”等文号出现,审批部门可能是国家的也可能是地方的相关部门。

  4、养生讲座不购物,虚假宣传要辨别。消费者不要轻易参加免费保健讲座和免费体验活动,有些不良商家,让“托儿”现身说法,夸大宣传,欺骗老年人,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为此,老年人要多学习相关知识,提高防范意识,遇事多与身边的亲人、子女商量,不轻信、不盲从。

  5、在购买保健品时,老年人作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购买时一定要索要正式发票、收据等有效凭据,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有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方面的虚假宣传内容,如发现销售非法保健食品的,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农用生产资料警示篇

  1、要了解预购农业机械的先进性、适应性和可靠性,对老机型和可靠性较差的新机型要慎重购买。

  2、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农机产品,最好购买名牌产品。农机销售企业应有营业执照,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3、要当面验货并点清随机配件,仔细检查主机,并检查随机工具、附件、备件与装箱单是否一致。要进行试运转,注意观察机具性能和外观质量。

  4、要购买农机后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正确掌握安全使用农机的基本要领,并积极参加当地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按照机具本身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5、要必须索要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三包”凭证等,如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和相关部门投诉。

  汽车消费警示篇

  1、购车前准备问题。购买汽车前应做足功课,想好什么样的汽车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充分了解该车型的基本信息,包括配置情况、售后反馈情况等,货比三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品牌汽车及售后服务好的4S店,不要受商家优惠政策的干扰。

  2、签定合同问题。签定购车合同时,一定要对车辆型号、配置、总价款、违约条款仔细看清楚,必要时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要留意“定金”和“订金”,“定金”是规范的法律用语,具有担保之意,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有权不退还定金。“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视为预付款,如果卖方违约,只需返还原订金,无需双倍偿付;如果买方违约,可以要求返还订金。

  3、提车注意问题。提车时要仔细验收,针对购车合同签定的内容以及交接表所列内容进行逐项检查,是否返修车、库存车,确定里程表公里数,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车辆生产日期,查看汽车外观、配件和内饰装潢等各项配置功能是否相符,尤其是车辆重要部件的性能,谨防新车出现问题。还要仔细检查随车销售发票、车辆合格证,以及车辆的产品使用书和产品说明书、保险单等是否齐全,特别是新车的首保凭证。

  4、保养及维修问题。每次保养和维修尽可能选择到正规厂家售后服务站,并做好三包凭证上的保养、维修记录。如需要修车时,要弄清车的毛病和所换配件的基本价格,与维修方签订维修质量协议书,详细注明有关情况及维修以后正常使用期限。

  5、车险选择问题。现大部分的汽车经销商都有提供车险销售服务,消费者可以选择在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也可以选择在其他地方购买车险。

  教育培训警示篇

  1、要多听。尽量对所要参加的培训学校进行多方面考察,多打听参加过此类培训机构学员的反馈意见,最好选择有名气、规模大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因为办班时间越长,培训经验越丰富,越值得信赖。

  2、要多问。选择培训学校的过程中,不可轻易相信招生人员的承诺。报名前要进行详细的咨询,如报名费用、学习时间及课程安排计划等等,做到心里有数,然后再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必要时要把招生人员的承诺落在纸面上。

  3、要多看。一个好的培训机构一定要有一套良好的管理制度。因此,在选择参加培训班前,一定要了解该培训学习的管理制度是否规范,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最好到有关部门查看此培训机构是否经过审批或备案,办学机构不正规,没有相关的资质证明;教师能力良莠不齐,有的根本没有教学经验;外教没有相关执教证明;海报宣传的和实际授课的不是一个教师;课时安排总变动;课程安排和教材选择和校内的连接不上;同种学科不同的课外班无法互通;口头承诺多,签合同协议的少;违约不给退费;没有正规发票。必要时先到培训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后再做决定。

  4、留存书面依据。要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或合同,索要收费票据。培训协议或合同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课程设置、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特别是对开课后是否还有另外收费、退学如何退费、培训达不到承诺效果或培训地点变更情况出现时如何处理、培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等内容作出约定,以便发生纠纷后作为维权依据。

  家装建材消费警示篇

  1、选择家装材料需谨慎。消费者在选择家装建材领域的经营者时,要理性选择有资质、大型建材市场,综合考虑性价比,不要轻信广告或销售人员的介绍。

  2、装修合同很重要。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必须首先签定一份能够保护自己的装修合同,如装修公司提供的合同需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工期约定,按图施工,付款方式,增减施工项目,杜绝合同漏洞等问题。

  3、在装修过程中,为保证装修质量,建议消费者不定期到施工现场。如选择的是“包工包料”或“半包工包料”的方式装潢,公司运送装潢材料时,要对装潢材料的品牌、数量 、型号、生产日期等内容予以查看验收,防止被掉包。

  4、验收环节查仔细。消费者最好要求分项验收,即每完成一个项目就到现场进行查看和核实,特别是边角都要验收仔细,以免最后整体完工后再发现问题无法弥补或造成不必要的拆改浪费。

  5、消费者进行家装后,要保留好家装项目明细表、协议书、相应的电话录音、微信截屏等书面资料,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凭装修合同等书面材料及现场取证拍照或相关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投诉。

  6、消费者在验收家具时,如出现问题可以参照2017年10月1日新实施的“家具售后服务规范”其中对家具的运输、安装、质量和售后有了明确的规定。

  快递业消费警示篇

  1、消费者在选择快递公司时,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诚信度高、网络健全的正规公司,对上门提货的经营者要特别慎重,最好到其经营点办理业务。若必须选择上门提货的服务,对提货人一定要查验身份证明。

  2、快递单上必须注明快递物品的名称、价值、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果快递贵重物品时,最好办理保价,一旦物品出现损坏或丢失问题时,可按保价金额赔付,消费者对物品的实际价值不再负有举证责任。同时,为避免意外损失,在备注栏注明“货到后,必须由收件人本人亲自验货、签收”等字样,以防到货后由保安或其他人代签收。

  3、邮寄快递物品时,应仔细查看快递单,并阅读里面的内容,尤其注意看清快递委托单背面的条款,尽量与快递公司事先约定“先验货,后签收”。

  4、消费者在签收快递时,应对包裹进行当面开箱检查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收到快件时,要先确定自己是否购买了该物品,或查看物流信息,看所购物品快件是否已到达本地,切勿轻易签收到付快件;确定是自己购买的商品时,要做到先验收后签字,尤其是贵重或易损物品,不要轻易接收或拆开匿名或来源不明的包裹。部分商家往往要求消费者退换货时需保留原有包装和外包装箱,因此,消费者拆包后不要急于丢弃原包装。

  5、消费者要注意留好订货单、发货凭证以及聊天记录、网购页面截图、支付截图、发票等相关凭证,遇到有配送问题、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快递公司联系,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及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6、对电子产品、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必须进行保价,一般价值2000元以上的物品都建议消费者进行保价。

  7、要保留快递单据及其他相关凭据,作为发生争议时的维权证据。

  目前各快递企业对快递员的服务要求较高,当发生快递纠纷时,消费者首先可以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如果消费者对企业处理投诉不满意,可拨打“020-12305”邮政行业申诉电话进行投诉。

  旅游业消费警示篇

  1. 选择合法旅行社。消费者在参团时切勿只考虑价格因素,还要从旅行社资质、消费者评价等多方面考量。注意查看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分国内旅行社和国际旅行社)。出境旅游不要选择中介公司和咨询公司。

  2. 谨慎签订旅游合同。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具体行程安排以及购物次数、自理费用等内容,尤其要明确旅行社的资料,旅游景点、行程时间、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还有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最常见现象,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前,一定要问明情况。

  3. 注意旅游线路安全。应该综合考虑交通工具情况,根据自身需求慎重选择安全的旅游线路。出行前最好购买相关旅游保险,如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做好风险防范。

  4. 境外旅游购物要小心。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消费者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在购买贵重物品前,消费者事先要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购物后,还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以便事后维权。

  5. 注意旅途饮食健康。外出旅游饮食卫生很重要,尤其是境外游,因为地域差异和饮食习惯的不同,消费者更要注意饮食卫生、人身安全,要学会保护自己,同时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监督好参团旅行社的安全卫生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导游提出解决。

  6. 消费者应注意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消费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及各种消费单据,不要仅凭口头承诺。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消费者不可采取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不要把旅行社过错发展为双方过错。若在旅游景点发生纠纷,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出游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吉网 吉刻APP 记者 王书桥

编辑: 周柏航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